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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任万钧亲自主持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方案,下大决心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惠及学生和家长。
——校长任芳规定:为组建高水平、大团队师资队伍而不惜代价引进“985”、“211”高校最优秀的博士毕业生。
——校长任芳还规定:干部只下不上;教学队伍里的教师出一进一;员工队伍只出不进。
西京学院引进优秀博士政策办法
第一章 引进对象与基本条件 第一条 全球招聘或为国内“985”、“211”高校博士、博士后毕业生,且属所在学校当年毕业生中科研成绩前20%的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
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奖者、有海外留学经历或其他突出成绩的博士优先引进(优秀博士生导师或其所在的团队),以及中科院所的优秀人才。
近三年(2013年1月以后),理工科博士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论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在SCI一区发表1篇。2.在SCI发表2篇,其中1篇为二区。3.在SCI发表3篇。4.在EI(源期刊)发表3篇;文科博士以第一作者在CSSCI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以上为基础条件,需全部满足。
第二条 引进博士要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规划需要,引进人才学科方向如下:
会计学、计算机、电子信息、大数据、岩土、地质、智能机器人、自动化、电子工程、数字影像、高分子环保材料、商务、语言(英语、西班牙语、俄语)、法律、核物理、数学(数理统计、计算数学)。
第三条 引进博士必须热爱教育事业、认同西京文化,德才兼备、乐于奉献,且具备很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学科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对从事学科专业的发展和建设提出规划。
第二章 引进人才待遇
第四条 聘期内年薪讲师25万元,副教授30万元,科研奖励执行学校现行标准。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30万元,文科18万元。在校内提供长期居住的精装住房一套(140-180㎡)。安排配偶在校工作,帮助子女入托、入学。
第五条 博士后除以上待遇外,学校一次性再发给3万元补贴;具有海外研究经历,学校再发给5万元补贴;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学校再发给10万元补贴。
第六条 在本校连续工作满20年者,可享受以下待遇:
1.学校给予100㎡商品房一套(以西安市当年平均房价为准),作为退休后居住;如本人愿在学校长期居住,则商品房折合现金支付本人。
2.为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标准为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享受12万元年薪(按现物价指数),以保证退休后的稳定收入。
第三章 事业平台与条件保障 第七条 符合我校教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职称或职务。
第八条 申请到一级学科硕士点奖励所在团队300万元;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奖励所在团队2000万元。
第九条 个人学术水平指数H-index=15-20,按照1万、2万、4万、6万、8万、10万进行奖励。
第十条 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奖励2000万元,一等奖奖励1000万元,二等奖奖励500万元。
第十一条 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者,执行100万元年薪标准;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者,执行120万元年薪标准。
第十二条 以第一完成人获自然科学奖的奖励金另定(更变)。
第四章 特殊贡献奖励 第十三条 有下列贡献之一的,增奖价值30-40万元的奥迪车(2.0T)一辆。
(一)以西京学院为依托单位,三年纵向课题经费超过300万;
(二)个人学术水平指数H-index≥20者;
(三)被评为硕士点一级学科带头人;
(四)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者;
(五)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者或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者;
(六)其他重大贡献(经西京学院校务委员会认定)。
第五章 引进程序 第十四条 科研博士的引进工作,由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人才引进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应聘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京学院科研博士人才信息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组织三人专家组对应聘者的思想道德、学术水平、研究方向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报校长或董事长批准。
第六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五条 引进人员实行聘期目标管理,一个聘期为3年,服务期限不少于一个聘期。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聘用制相关规定对引进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每学年末(9月1日-下年8月31日)提交科研工作总结报告。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负责审订人才引进计划,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十八条 引进人才的专用住房,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负责提出分配方案,工会负责落实,用人单位负责做好日常服务工作。引进人才的安家补贴费,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承担,科研及实验条件配套费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和相关学科建设经费共同承担。
第十九条 全校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切实改善引进优秀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使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为推动我校建设和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西京学院负责解释。
相遇西京 成就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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